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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20 April 2009

骗婚借12万失踪‧中国女郎越洋捉情郎

骗婚借12万失踪‧中国女郎越洋捉情郎


(砂拉越‧诗巫)天津女郎网上结识48岁的本地男子,交往3年间,男子允诺娶她为妻,先后向她借款近12万令吉后消失无踪。

这名李姓的中国女郎不甘被骗財骗色,千里迢迢来到本地向警方报案,要求捉拿昔日情郎。

上週五(4月17日),她从天津搭飞机到吉隆坡,原本要在机场警亭报案,却被告知嫌犯是诗巫人,必须到诗巫报案。

李小姐(40多岁,专业人士)向本地媒体披露,她於2006年在互联网交友网站认识这名刘姓男子,他自称已离婚。

双方曾在天津会面

她指出,两人通过书信、电话、语音及视频等来往,发展成一对情侣。嫌犯曾於2007年到天津与她见面,表示要经营生意,同时也承诺將和她结婚。

“对方和见面后,也把他的个人文件,包括护照、大马卡等影印本交给我,这让我觉得他有诚意和我交往。过后,他就要求我借钱给他做生意,生意做成的话,就会和我结婚。我也相信了。”

她还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附属卡给对方,结果对方购物刷了8700美金(约马幣3万450令吉)。根据有关信用卡帐单显示,他曾经在大马境內利用有关信用卡消费。

“对方多次向我借钱,间中还亲自写下两张共约2万6000令吉的借据,但他都没有还钱。”

以生意不顺利推搪婚事

李女曾多次催促刘姓男子结婚,但他以生意未做成而推搪。

刘男多次表示自己在香港及大马的生意很忙,而且生意不顺利无法与受害者结婚。

最终在追问下,他才坦承本身的婚姻尚未结束。

李女怀疑他有意隱瞒,加上在对方的MSN线上聊天网发现他和一名住在上海的女子有曖昧关係,马上调查他在中国的银行帐目情况,发现他竟然逗留在此市一年多,而且相信是和上述女子同居。

李女马上和他“摊牌”,要求他还钱,但他“避之不应”,不接电话、不回覆手机短讯、更换MSN帐號等。

“我有理由相信他以婚姻做诱饵,然后骗財骗色。我过后用另一个虚构的帐號和他联繫,获得他回应。为免其他女性受骗及追討回我的金钱,我向大马驻中国大使馆瞭解后,决定前来大马报案。”

警促刘姓男子录口供

诗巫警区主任沙菲益助理总监表示,警方接获李女的投报后,已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

他促请刘姓男子出面解决事情。

“警方希望可以录取他的口供,以瞭解此事的真实情况。我们不能单听片面之词。”

他说,根据刘姓男子的家人说法,他目前不在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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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till dunno, why can you only report police in the place that he is staying / where the incident occurs?
Network, Internet such a good aids to link the whole government.. Why must we, the victim, to spend so many hours to go there and report police??
If she was allowed to report police in the airport, could the cheater not given enough time to run away?
This is something to impr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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